述職范文|空調污染應急預案(分享19篇)_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發表時間:2024-06-22空調污染應急預案(分享19篇)。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為做好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落實施工現場揚塵管控措施,有效減少施工揚塵造成的大氣污染,按照《揚州市大氣重污染預警與應急預案》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江都區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在出現或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時的應急處置。
二、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負責、協同處置,快速響應、精準管控。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區建管局成立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由分管局長任組長,建管處、安全站工作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區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揚塵控制的機制措施,指揮全區建筑工地做好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響應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管處,建管處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傳達、發布應急指令,協調推進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實施;負責區管項目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業應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小組,指導、督促本企業各建筑工地落實應急處置工作。
四、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
按照《揚州市大氣重污染預警與應急預案》中預警級別劃分,大氣污染預警從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I級4個等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示,紅色預警為最高級別。
(一)藍色預警(Ⅳ級)
經預測,未來24小時市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200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二)黃色預警(Ⅲ級)
經預測,未來24小時市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300以上,或未來48小時市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200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三)橙色預警(Ⅱ級)
經預測,市區空氣質量綜合(AQI)未來24小時達到400以上,或未來48小時市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300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四)紅色預警(I級)
經預測,市區空氣質量綜合(AQI)未來24小時達到450以上,或未來48小時市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400以上。
五、應急響應
(一)基本響應程序
1、及時關注掌握空氣質量信息。應急辦公室、施工單位每日通過環保局網站、媒體、手機等途徑主動了解空氣質量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提前防范。
2、預警信息轉達和預案啟動。建管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后,立即啟動預案,在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傳達到本轄區各在建工程,各在建工程按預警級別迅速組織落實應急措施。
3、開展督促檢查。大氣重污染預警信息發布期間,各施工單位要做好本單位在建工程揚塵控制工作的自查自糾,嚴格落實各項預案措施。建管局做好對本轄區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的檢查,發現問題即時糾正。
4、建立動態在建項目清單。每月底前,建管局建立在建項目明細表(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施工進度、是否存在土石方作業等),根據預警級別,分別提出應急響應措施。
(二)施工現場應急響應措施
對照大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分別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1、藍色預警響應措施
建筑工地應嚴格落實施工揚塵標準化管理要求,盡量減少土石方開挖作業,加強工地灑水清掃、進出車輛沖洗除塵、挖掘土方覆蓋等揚塵管理。
2、黃色預警響應措施
不符合施工揚塵標準化管理要求及敏感區域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停止渣土運輸,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3、橙色預警響應措施
不符合施工揚塵標準化管理要求及敏感區域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所有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停止渣土運輸,停止現場混凝土、砂漿攪拌、工地清掃等易揚塵工序的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4、紅色預警響應措施
除搶修、搶險外,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三)宣傳報導
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大氣重污染應對工作的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加強社會輿論正面引導,防范化解輿論危機。
(四)預警的解除
市大氣重污染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空氣重污染預警解除指令后,區建管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向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轉發預警解除信息,各責任單位終止應急響應。
六、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揚州市城鄉建設局大氣重污染應急響應工作實施方案(修編稿)》(揚建管〔20__〕60號)同時廢止。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1.1為了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1.2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突發事件的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一旦發生環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范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1.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應組織相關的單位、人員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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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筑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于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后,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藥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及時采取處理。
3.6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并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6.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并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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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有:
第二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事發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應急處置期間,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面、準確地提供本單位與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資料,協助維護應急現場秩序,保護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各項證據。
第二十四條獲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事件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件發生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鄰區域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第二十六條獲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質及數量、周邊環境敏感區等情況。
第二十七條獲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開展應急監測,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監測結果。
第二十八條應急處置期間,事發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條突發環境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發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停止應急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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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通過加強用水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用水安全意識、完善供水設施、降低用水風險,創建平安校園。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 晨
副組長:毛浩丹 陳 玲 徐偉剛 顧慧麗
成 員:各部門負責人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定并完善學校安全制度。
2.副組長:負責落實學校安全制度。
3.其它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制度的學習、宣傳、落實、檢查及校園突發事件的監控、報告、處置、總結等工作。
(三)應急處置小組
1.指揮組
組長:
組員:
2.保衛組
組長:
組員:
3.處置組
組長:
組員:
4.救護組
組長:
組員:
5.聯絡組
組長:
組員:
6.保障組
組長:
組員:
7.調查組
組長:
組員
8.報告組
組長:
組員:
三、防控措施
1.加強用水安全教育。
2.完善校園供水設施。
3.加強供水設備檢查。
4.定期對二次供水設備進行清洗、消毒、檢測。
四、應急處置程序
1.當發生水污染事件后,發現者應立即關停二次供水設施,并立即向學校值班領導匯報情況。
2.學校值班領導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并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情況,同時上報衛生主管部門。
3.學校主要領導應立即組織召開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置方案。
4.認真做好應急用水的保障工作,必要時向消防部門請求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
5.若發現有人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6.認真做好師生心理疏導工作,穩定師生情緒。
7.若須公安部門配合,應立即撥打110電話,同時配合公安部門調查。
8.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對水箱、水池及相關管道反復沖洗消毒,待水樣送檢合格后恢復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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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安全隱患的監測、監控,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體系,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實施統一領導,分級響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在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部門配合、上下聯動、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應急工作機制。
實行分類管理,科學處置。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實施應急處置,采取相對應的措施處理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會影響。
執行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項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發揮現有專業及社會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2.1.1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岳陽軍分區副司令員、岳陽武警支隊支隊長、市環保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市安監局、市發改委、市工業經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陽海事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水務局、市鐵山管理局、市林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氣象局、市財政局、市通信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分管監察、監測工作的副局長、分管污染管理科、法制宣教科、自然保護科、規劃財務科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市環境監察支隊隊長、市環境監測中心主任、污染管理科科長、自然保護科科長、法制宣教科科長、核與輻射監管站站長、市應急辦主任、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市環境監測中心、市核與輻射監管站、相關縣、市、區監測站有關人員
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指揮、協調、指導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決定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重大問題;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機制,組織制訂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負責環境應急宣教工作,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承擔國家環保總局、省環保局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組織協調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制訂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預測和監測系統;開展應急處置和現場監測的人員培訓,組織預案演練活動;承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環保局:建立健全反應快速、保障協調的應急機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提供應急處置現場污染物分析監測、放射源處置的技術支持。
岳陽武警支隊:協助公安局做好現場警戒、保安、搶險與疏散等工作。
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隊):組織協調火災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恐怖事件等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對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負責對現場的火災滅火與泄漏控制,或可能導致火災或泄漏的隱患處置。
市安監局:配合擬制因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應急處置預案,參與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市發改委:負責將全市環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
市民政局:儲備、管理和調配救濟物質,負責受害群眾的生活救濟。
市交通局:協調長江流域以外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負責長江流域以外的船舶、港口污染事件應急處置。
市建設局:負責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供水系統環衛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城市供氣系統暢通。
市衛生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醫療救治,組織協調衛生防疫工作,為事發地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市水務局:配合擬制市重點流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參與市重點流域水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對珍稀瀕危物種棲息地遭受污染威脅物種的保護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環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運行經費。
3.1.1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應對市內外環境信息、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等開展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和整理傳報工作。
3.1.2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和統計分析等工作。
3.1.3環保部門負責環境污染事件、輻射環境污染事件和生物物種安全事件的預警信息監控;交通和海事部門負責水上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預警信息監控;環保部門會同安監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預警信息監控。
3.1.4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將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報告給市人民政府及國家環??偩帧⑹…h保局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3.2.1市環保局開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組織對產生、貯存、運輸和銷毀的廢棄化學品及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市環境污染源的產生原由、種類及區域分布情況等;負責全市環境應急信息、指揮系統的研究、開發與建設,組織研制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件。
3.2.2市環境應急指揮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2.3進入預警狀況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⑴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發布預警信息。
⑵疏散、轉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
⑶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況,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及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⑷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⑸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到位。
3.3.1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本級突發環境事件預警支持體系,逐步形成全市兩級環境預警監測、信息收集與傳遞、預警發布、應急指揮的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網絡。
3.3.2市環保局建立全市重點污染源排放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區域環境安全評價科學預警系統和輻射事件預警信息系統;交通和海事部門建立船舶污染事件應急設備庫和船舶污染快速反應系統。
3.3.3市環保局建立市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生態安全數據庫系統、突發環境事件專家決策支持系統、環境恢復周期檢測反饋評估系統和輻射事件數據庫系統。
3.3.4市環保局建立環境事件專業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按照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分別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級別,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藍色預警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發布,黃色預警由市人民政府發布,橙色預警由省人民政府發布,紅色預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發布。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危害程度,環境事件分為一般環境事件(Ⅳ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和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四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發生3人以下死亡;因環境污染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受污染;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市州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需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庫大面積污染或縣、市、區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因突發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受嚴重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的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件。
⑴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相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市人民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⑵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保持與事發地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情況,并提供技術支持。
(1)市人民政府和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相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市人民政府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省環境應急指揮部、省人民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⑵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保持與事發地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情況。
⑶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專家分析情況,準備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必要時,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并為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⑴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通與事發地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給市環境應急指揮部。
⑵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啟動具體行動方案,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
⑶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⑷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省環保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⑴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通與事發地縣、市、區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給市環境應急指揮部。
⑵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啟動具體行動方案,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實施應急處置。
⑶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⑷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省環保局和國家環??偩謭蟾嫱话l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對不能有效處置或者影響毗鄰省、市州、縣的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單位發現突發環境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開展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報告省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有關成員單位;發生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的,可直接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環保總局。
突發環境事件確認部門、單位,在確認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報告省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有關成員單位,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環境事件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相關部門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
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捕殺或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及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單位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其中,核與輻射事件的報告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各部門、單位之間的信息交換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執行。
⑴突發環境事件的傷亡、失蹤和被困人員中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環境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港澳臺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由省人民政府提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報請港澳辦、臺辦和外交部啟動相應預案。
⑵需要國際社會援助時,由省人民政府提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報請外交部,提出需要得到援助的國際機構、事項內容、時機等,由外交部聯系,按照信息發布有關規定由指定機構向國際社會發出呼吁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所在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在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及時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接到突發環境事件通報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應視情況及時通知本轄區有關部門、單位,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向市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情況。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及其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可能受到影響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各應急指揮機構接到環境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處置行動。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迅速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再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供指揮部領導決策參考。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污染程度和事件等級,作出科學預測和判斷,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主動地向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應急救援基礎資料,環保、氣象、交通、水務等部門、單位應及時提供事發前后的有關數據資料,供應急處置參考。
⑴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工作,協調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并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疏散、轉移群眾返回時間;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⑵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啟動本部門、單位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本單位應急資源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報送應急處置信息。
4.5.1市環保局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地區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并指導和協助各地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工作。
⑴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擴散速度和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氣象和地域特點,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布設相應數量的監測點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初期,根據發生地的監測能力和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進行監測,并隨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⑵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及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決策依據。
4.5.2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⑴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遭受污染威脅的人員。
⑵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轉移污染源,盡快終止污染源擴散;及時發布污染物擴散可能影響的區域和重要基礎設施等信息;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和生產設備,防止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⑶環境應急監測機構迅速進入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確定現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和污染物擴散范圍,劃定污染區域,并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監測數據和污染趨勢評估意見。
⑷啟動應急物資和設備,提供生活必需品、臨時避難場所,盡力搶修被污染或損害的供水、供氣、供電、通信、交通等基礎設施。
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特點,配備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處置現場的有關規定。
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和環境事件特點等,告知群眾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定群眾疏散、轉移方式,指定有關部門、單位組織群眾安全疏散、轉移;在事發地安全邊界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政府新聞辦,按照《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統一對外,進行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宣告應急結束:
⑴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⑵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⑶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清除,無繼發可能。
⑷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⑸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群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保持在盡量低的水平。
⑴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結束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應急指揮部批準。
⑵現場應急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結束命令。
⑶應急狀態結束后,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根據相應人民政府指令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應做好受影響群眾的安置工作,組織有關專家對受害范圍及程度進行科學評估,提出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各類社會團體、個人及國外機構的捐贈資金和物資,由市有關募捐管理機構負責管理與監督。
市人民政府鼓勵各類保險機構開展環境保險。環境事件發生后,各保險機構深入事件發生地開展查勘理賠工作。
5.3.1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對每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予以總結,并作出科學評價,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環保局。
5.3.2市環保局對全市環保系統的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進行考評。
各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完善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市通信、郵政部門負責通信與信息線路維護工作,確保通信暢通。
各級環境應急相關專業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發揮現有應急能力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污染源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和現場處置能力。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市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基層環境應急隊伍的能力建設,培養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應急力量;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大中型冶金、化工等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的業務培訓。
各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由市財政局按照《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給予安排和撥付。
7.1.1各級環保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教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提高公民的防范能力。
7.1.2各級環保部門和有關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應加強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1.3各級環保部門和有關環境事件專業主管部門,應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演練活動,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環保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環境事件: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府安定構成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環境應急:指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秩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應急監測:指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本預案根據情況變化,由市環保局進行修訂和完善。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環保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的目的
為做好江塘鄉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綜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消除隱患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對飲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減少對國家財產、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損失。
第三條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5)《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四條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協調配合。
第五條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鎮區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
本預案適用于江塘鄉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報、預警、處置、善后等工作。
污染事故主要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飲用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導致腹瀉病、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2)化學性污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價鉻、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污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引發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蓄意投毒等。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成立江塘鄉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鄉長李宗青
副總指揮:鄉分管負責人袁金毛
鄉環保負責人殷章林
成員單位:鄉財政所王永華
鄉衛生院朋禮智
鄉應急辦查全華
鄉公安派出所陽前鋒
鄉環保所石嵐芳
鄉水利站劉躍東
鄉自來水廠韋正平
第七條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
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鄉政府,辦公室主任由環保負責人兼任。
辦公室主要負責鄉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鄉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遇到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鄉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處理建議;按照鄉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
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影響飲用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統一指揮事件現場的求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2)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發布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和處置命令,啟動相關預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3)負責指揮、調度以及調動警力、民兵及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進行封閉和對交通實行管制等強制措施。
第八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鄉公安派出所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負責對事件涉嫌犯罪的偵查、鑒定、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等工作,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確保便捷暢通的運輸通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及時到達目的地。
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鄉財政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經費,確保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鄉水利站配合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鄉衛生院負責組織協調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鄉環保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原因的調查和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實,以及飲用水源水質的監測工作。
自來水廠負責調度和保障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當地群眾的飲用水供應工作。
第九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主要由鄉環境監察、衛生防疫部門和自來水廠組成。
第三章預報和預警
第十條預報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加強對周邊環境、自然災害、污染源綜合巡查分析、風險評估工作。
(1)自來水廠加強對水源保護區的巡查,嚴格做好入廠水和出廠水的水質常規監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鄉環保所要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地表水及上游點源、面源污染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對飲用水源水質進行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進行綜合分析,預測并報告飲用水源水質發展趨勢和污染物變化情況,為應急指揮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鄉衛生院要加強督察,并建立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資源動態數據庫,根據應急需要,制定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方案;加強應急檢驗能力;
(4)鄉環保會同相關部門一起在水源保護區及取水口適當位置,逐步建立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對水源污染事件進行預報。
第十一條預警分類
根據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蘭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第十二條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1)Ⅰ級(特大):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泄漏或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有人員因此死亡或大批人員中毒現象的污染事故;因環境突發事件使鎮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2)Ⅱ級(重大):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人員中毒或大批人員感覺不適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區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故。
(3)Ⅲ級(較大):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有部分人感覺身體不適,使城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4)Ⅳ級(一般):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水源不能飲用,使鎮區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報告
(1)報告方式:事發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報告內容: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員受害情況等。報告可采取電話、傳真、人員直接報告等形式。
(3)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對事件情況進行甄別、核實。并立即向鄉政府報告,并根據鄉政府的指令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十四條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指定聯絡員、值班電話,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并向社會公布。主要負責人和值班電話要24小時暢通,保證能隨時聯系。
第十五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并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第十六條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由鄉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
第十七條按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特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應急響應程序
鄉應急指揮部得到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初步確定事件性質、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逐級上報,并請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后,應急指揮部要盡快組織實施,并成立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鄉政府領導參加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一)應急準備工作
開通鄉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同時對口上報相關部門;成立相關專家組分析研究情況,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二)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指揮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鄉政府和相關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態,嚴防事件擴大。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并根據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發展趨勢和形勢動態,作出科學預測,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為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和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三)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得到控制,污染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四)應急終止的程序
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終止程序,執行《太湖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應急終止程序。
第十九條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一)分析查找原因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急指揮部要指導有關部門及時查找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二)編制總結報告
有關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特大、重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總結報告,須于10個工作日內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
(三)應急過程評價
涉及飲用水源地一般環境事件和較大環境事件由鄉政府組織、邀請有關專業人員組織實施;涉及飲用水源地特大、重大環境事件由鄉政府逐級上報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會同上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第五章后期處置
第二十條鄉政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范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第二十一條發生涉及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后,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或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或對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失當,索賄受賄、包庇事件責任者等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垃圾污染是如今世界面臨的重要環境問題之一。隨著人口的增加和消費方式的改變,垃圾的數量和種類不斷增加,給我們的生態環境帶來了嚴重的影響。為了有效應對垃圾污染,各國紛紛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以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采取行動。
一、垃圾污染的影響
垃圾污染對環境、人類和動物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垃圾中的有毒物質和化學物質會滲入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農田和飲用水源,威脅著大家的生活和健康。垃圾腐爛釋放的有害氣體會導致空氣污染,引發呼吸問題和其他健康問題。垃圾還造成了生態系統的破壞,影響了動植物的生存和繁殖。
二、垃圾污染應急預案的必要性
制定垃圾污染應急預案是必要的,因為垃圾污染問題是一種緊急情況,需要在事態嚴重之前迅速采取行動。應急預案可以幫助政府和相關機構準備應對垃圾污染危機的措施,從而減少損失和防止進一步的污染。應急預案還可以提高公眾的意識和應對能力,使每個人都能為減少垃圾污染做出貢獻。
三、垃圾污染應急預案的內容
1. 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制定應急預案時,需要明確相關機構的職責和責任。例如,政府環保部門負責監測和評估垃圾污染情況,協調各部門的行動,制定相關政策和法規。同時,應建立專門的垃圾處理機構,負責垃圾的清理和處理工作。
2. 信息收集與發布:應急預案需要建立信息收集和發布系統,以及高效的溝通機制,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收集和傳遞相關信息。這樣,人們可以了解到垃圾污染的情況,并隨時掌握最新的處理方案。
3. 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預案中應包括垃圾污染的應急處置措施。這些措施可以包括垃圾清理、分揀和處理方法,確保垃圾不再對環境造成進一步污染。
4. 公眾教育和參與:應急預案也應該包括公眾教育和參與的內容。公眾應該了解垃圾污染的影響,并學習正確的分類和處理垃圾的方法。政府和相關機構應該積極向公眾宣傳垃圾減量和回收利用的重要性,鼓勵大家參與到垃圾處理工作中來。
四、垃圾污染應急預案的落實
制定垃圾污染應急預案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將其有效地落實到位。需要定期進行演練和評估,發現問題并及時修正改進。政府和相關機構還應加強投入,提供足夠的經費和資源,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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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污染已成為世界面臨的重大問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來應對。垃圾污染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所在。只有在垃圾污染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行動,才能減少損失,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因此,政府、公眾和相關機構應加強合作,共同推進垃圾污染應急預案的建立和落實。只有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垃圾污染的減少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為提高中國石油遼寧沈陽銷售分公司對加油站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護員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證公司持續有效較快協調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把保障人員的人身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在此基礎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對公司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中國石油遼寧沈陽銷售分公司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
加油站經理為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第一責任人,加油站建立應急救援小組。應急小組成員為當加油站全體員工,具體分為指揮組、搶險組、通訊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障組,按照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分工,做到崗崗有人,人人有崗,24小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納入應急范圍。
搶險組: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緊急應急程序,在具有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負責采取有效的措施,搶險救災,降低人員財產損失,控制危害范圍擴大。
醫療救護組:負責尋找、營救、保護、轉移事故中的受傷人員。
加油站一旦發生油氣泄露、燃燒爆炸、廢氣污染等環境污染事故要迅速調集力量進行應急處理。
1搶險組負責切斷總電源,停止營業。通訊組報告指揮人員,安全保障組負責疏散站內人員、車輛,維持秩序,避免接近事故現場。
2聯系公安部消防部門,臨時封閉附近交通道路,清查事故對周圍環境的污染程度。同時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3如一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要及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污染調查、檢測、評估。加油站配合環保部門對污染展開治理工作。
4事故處理完畢后,清理現場,清點損失,確認無任何安全隱患后恢復營業。同時分析、總結事故原因,上報公司領導。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一、目的
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發生以后,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XX
副組長:XXXX
組員:XXXXXXXXXXXXXXXX
三、職責
l.XX、XX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2.XXXXXXXX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3.XXXXXXXX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并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醫院搶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XX
有關負責人電話:XX
項目負責人XX手機XX
安全員XX手機XX
安全員XX手機XX
技術負責人XX手機XX
施工員XX手機XX
附近醫院地址:XX
…………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函》(環辦函〔2013〕504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污染控制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平戰結合,強化節能減排措施,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預防重污染天氣的形成,減輕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程度。屬地管理,區域防控。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體制。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組織好重污染天氣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加強預警,積極響應。加強對全市大氣污染源監控,積極做好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日常監測,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會商研判、應急響應、督查調度機制,科學預警,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強化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提高聯防聯動和快速反應能力。充分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準確、有效的應對措施。積極倡導公眾參與,提高社會參與程度。
1.5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應急處置專項實施預案以及市級相關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共同組成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體系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監測預警組、應急督導組、事件評估組、宣傳報道組、應急專家組組成。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關系:圖2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關系框架圖。
2.2應急領導機構
2.2.1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成
市 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成如下:指揮長:市 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副指揮長:市 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成員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牧局、市林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國資委、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應急辦、市政府目標督查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廣新局、市安監局、市旅游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保險業協會、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國土資源局。
2.2.2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根據事件的性質、規模等情況提出應急處置的原則要求;(2)指導、督促、協調有關縣(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開展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3)指導、督促、協調有關縣(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提供應對重污染天氣事件的應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時研究處理重污染天氣重大事項;(5)向省 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報告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6)必要時派出工作組赴重污染天氣事件發生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7)負責重污染天氣有關重要信息發布。
2.2.3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境保護局,由市環境保護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氣象局有關領導兼任副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1)積極主動為指揮部當好參謀助手,加強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上傳下達和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指導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和協調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2)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授權下,依法組織督查督辦我市重污染天氣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3)組織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4)組織修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5)組織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6)組織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平臺以及預案處置指揮平臺和專家庫;(7)承擔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監測預警組
監測預警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氣象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開展重污染天氣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氣象監測,向應急指揮部提供監測、預警數據信息,為預警響應提供決策依據。
2.2.5應急督導組
應急督導組由市政府目標督查辦牽頭,市政府應急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及市級相關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監測、預警、響應等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強化監管。
2.2.6事件評估組
事件評估組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對重污染天氣事件的影響、危害以及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等開展評估,對各有關縣(區)、釩鈦高新區和市級有關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工作的及時性、聯動性和工作力度開展評估,總結經驗教訓,規范和加強今后應急處置工作。
2.2.7宣傳報道組
宣傳報道組由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市政府應急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氣象局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主要負責應急處置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輿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據需要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
2.2.8應急專家組
應急專家組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聘請有關科研機構等單位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涉及環境監測、氣象氣候、大氣環境、應急管理、環境評估、危險化學品、城市規劃、能源、建設、機動車、農業、衛生等相關專業,為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撐。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3.1.1日常監測
環境保護、氣象部門要完善環境空氣質量、氣象監測網絡,科學布設監測點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空氣質量和氣象日常監測,同時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報、會商制度,對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氣的有關信息及時報告當地 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1.2應急監測
重污染天氣應急情況下,按預警級別要求,環境保護、氣象部門應跟蹤掌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開展應急監測,結合歷史數據、污染控制對未來趨勢做出科學預判,為應急預警、響應工作的開展提供決策依據。
3.2預警
按重污染天氣的嚴重性、發展趨勢和緊急程度將預警等級劃分為四級,分別為:Ⅳ級(藍色)、Ⅲ級(黃色)、Ⅱ級(橙色)、Ⅰ級(紅色)預警,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3.2.1Ⅳ級預警
經監測預測,全市將發生連續三天空氣質量指數(AQI)為200500時,且氣象預報未來2天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啟動Ⅰ級預警(紅色)。
3.3預警的發布
出現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發布預警。其中,Ⅳ級(藍色)預警: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準發布;Ⅲ級(黃色)預警: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確認后,報市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后發布;Ⅱ級(橙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發布,Ⅰ級(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發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以下方式發布預警信息:一是由應急指揮辦公室通過 網站向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發布預警信息。二是由市政府新聞辦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報刊等媒體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主要污染物濃度范圍等。
3.4預警等級調整和預警終止
經監測預測AQI日均值發生變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對預警等級進行調整,經批準后,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向社會發布。經監測預測,預警低于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且預計24小時不會反彈時,解除相應等級預警。一旦再次出現本應急預案規定的Ⅳ級(藍色)、Ⅲ級(黃色)、Ⅱ級(橙色)或Ⅰ級(紅色)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重新發布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對應預警等級,實行四級響應。(1)當發布Ⅳ級(藍色)預警時,啟動Ⅳ級響應。(2)當發布Ⅲ級(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3)當發布Ⅱ級(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4)當發布Ⅰ級(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4.2響應程序
當單個縣級轄區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屬地管轄地 政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并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或監測到全市持續出現重污染天氣,經組織對重污染天氣影響范圍、程度、發展趨勢等進行會商、分析、研判后,提出應急響應建議,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報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啟動Ⅳ級、Ⅲ級、Ⅱ級或Ⅰ級響應。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后,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應急預案立即采取與預警級別對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本職工作。
4.3響應指揮與組織實施
預警信息一經發布,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在收到應急預警信息后,立即啟動各自保障預案和實施方案,按照保障預案、實施方案落實應急響應措施;應急指揮部督導組將在預警信息發布24小時后對各成員單位、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4響應措施
4.4.1Ⅳ級響應措施
4.4.1.1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等疾病患者留在室內,確需外出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②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確需戶外活動的采取適當防護措施。③減少露天比賽等大型戶外活動,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活動時做好應急方案。(2)教育體育局組織督導各地教育部門,協調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盡可能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3)衛生計生委組織督導各地衛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加強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
4.4.1.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布以下建議信息:(1)公眾減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2)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3)減少用電量,節約能源;(4)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4.1.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應急督導組要督促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根據當地的產業結構、城鎮布局、行業特點,梳理出重污染行業和領域,列出本行政區域內水泥、鋼鐵、石化、燃煤電廠、有色、焦化等行業的重污染企業名錄,并及時進行更新調整;要督促檢查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對名錄中的重點排污企業根據不同預警等級簽訂限產應急承諾書的落實情況。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督促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按應急承諾書采取限產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各地應急承諾書Ⅳ級響應比例要求;加強對限排工業企業的監督檢查,強化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確保限產措施落實。(2)移動源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實行限行、限區域通行,強化“黃標車”限行;適當擴大公交車路權。(3)建筑及道路等揚塵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城市主城區原則上減少或停止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執法檢查。要在日常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保潔作業1次;城區道路、行道樹每天進行一次沖洗除塵。要強化對煤堆、料堆的監督管理,要求工業企業各類煤、渣、沙石等物料堆堆放必須有防塵措施或進行覆蓋處理。(4)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露天焚燒。在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根據情況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4.4.1.4其他措施
強化天氣預報,適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每12小時通報未來3天的天氣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并通報作業情況。
4.4.2Ⅲ級響應措施
4.4.2.1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②提醒一般人群盡量避免戶外活動,戶外活動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③建議停止大型戶外活動。(2)教育體育局組織督導各地教育部門,組織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3)衛生計生委組織督導各地衛生部門,組織醫療機構增加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醫護人員。
4.4.2.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布以下建議信息:(1)公眾盡量減少外出或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盡量減少汽車上路行駛;(2)盡量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3)盡量減少用電量,節約能源;(4)公眾盡量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產品的使用。
4.4.2.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在Ⅳ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進一步加大限產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當地應急承諾書Ⅲ級響應比例要求。要督促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優先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要求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要增加對工業企業的執法檢查,進一步整治未按強制性規定執行的排污企業,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確保限產措施落實。(2)移動源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適當擴大限時、限區域通行范圍,進一步強化“黃標車”限行;適當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3)建筑及道路等揚塵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城市主城區減少或停止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要在Ⅳ級響應基礎上,增加1次清掃保潔作業;城區道路、行道樹每天進行一次沖洗除塵。要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企業環境監管,增加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業企業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塵措施以及城區保潔措施落實到位。(4)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違規露天焚燒。要強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禁止瀝青熔化作業;禁止無油煙凈化設施露天燒烤;要加大宣傳、執法力度,在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要適當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4.4.2.4其他措施
繼續強化天氣預報,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逐6小時通報未來3天的天氣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并通報作業情況。
4.4.3Ⅱ級響應措施
4.4.3.1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報道組協調、督導各級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應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②提醒一般人群應盡量減少戶外運動,戶外活動必須采取防護措施。③停止大型戶外活動。(2)教育體育局督導各地教育部門,組織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停止戶外活動。(3)衛生計生委督導各地衛生部門,組織醫療機構進一步增加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醫護人員。
4.4.3.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布以下建議信息:(1)公眾盡量減少外出或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進一步減少汽車上路行駛;(2)盡量避免機動車日間加油;(3)盡量減少用電量,節約能源;(4)公眾進一步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4.3.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在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對本行政區域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進一步加大限產力度,必要時停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當地應急承諾書Ⅱ級響應比例要求。要對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加強控制,強化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要求排污單位加大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要進一步增加對工業企業的檢查頻次,進一步整治未按強制性規定執行的排污企業,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確保限產或停產措施落實。(2)移動源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進一步擴大限時、限區域通行范圍,進一步強化“黃標車”限行;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3)建筑及道路等揚塵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停止城市主城區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要在Ⅲ級響應基礎上,增加1次以上清掃保潔作業;城區道路、行道樹每天至少進行兩次沖洗除塵。要進一步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理和企業環境監管,進一步增加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業企業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塵措施以及城區保潔措施落實到位。(4)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違規露天焚燒。禁止瀝青融化作業。要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禁止無油煙凈化設施的露天燒烤。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執法力度,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進一步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4.4.3.4其他措施
繼續強化天氣預報,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嚴重污染天氣時,每6小時通報未來3天空氣污染氣象條件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并通報作業情況。
4.4.4Ⅰ級響應措施
4.4.4.1健康防護措施
(1)宣傳報道組協調、督導各級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布以下信息:①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②提醒一般人群盡量避免戶外活動。③取消或停止大型戶外活動。(2)教育體育局督導各地教育部門,組織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臨時停課。(3)衛生計生委督導各地衛生部門,組織醫療機構加強相關疾病的急診和門診,有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
4.4.4.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報道組協調宣傳、廣電、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單位在重污染天氣發布以下建議信息:(1)公眾盡量減少外出或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進一步減少汽車上路行駛;(2)盡量避免機動車日間加油;(3)進一步減少用電量,節約能源;(4)公眾取消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4.4.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在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基礎上,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對本轄區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進一步加大限產停產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負荷達到當地應急承諾書Ⅰ級響應比例要求。要對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進一步加大控制力度,要求排污單位進一步控制污染工序生產,進一步強化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要進一步加大行政區域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對行政區域重污染企業名錄內涉及的企業派駐駐廠督導員,確保響應措施得到落實。(2)移動源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貨車、運渣車等大型汽車在擴大限時、限區域通行范圍基礎上,可實行限時、限區域禁行;禁止“黃標車”上路行駛。(3)建筑及道路等揚塵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城市綜合執法監管力度,停止城市土石方作業和渣土外運。要進一步增加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業企業煤堆料堆渣堆進一步增加防塵措施以及城區保潔措施落實到位。(4)禁止各類露天焚燒等減排措施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邊農作物秸稈焚燒和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違規露天焚燒。禁止瀝青熔化作業。要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禁止無油煙凈化設施的露天燒烤。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執法力度,特殊時期(如春節、大型活動等)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
4.4.4.4其他措施
(1)繼續強化天氣預報,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嚴重污染天氣時,逐6小時通報未來3天的天氣預報,在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時,及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并通報作業情況。(2)各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強化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監管。未按照《省灰霾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規定的時間期限完成油氣回收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暫停營業和使用。
4.5應急響應報告及通報
4.5.1報告責任單位
重污染天氣事件報告的責任單位為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5.2報告時限
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在重污染天氣事件啟動預警后1小時內,將預警啟動上報至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4.5.3事件通報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監測預警預報、應急響應等工作進展及時向市級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通報事件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加強與云南、涼山州等毗鄰地區 政府的情況溝通。重污染天氣事件發生地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在應急響應的同時,應視情況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到的縣級 政府通報情況。重污染天氣事件中如果被困、失蹤、傷亡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籍人員,或者事件可能有境外影響的,由市 政府新聞辦通報。
4.6應急措施的執行與監督
市級有關部門對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加強指導、督促。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對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單位加強監管、檢查,加大應急行動期間各類應急措施執行力度,加大巡查頻次,確保措施有效落實,對未落實措施要求或措施執行不力的,由監察部門予以追究問責。
4.7應急響應降級和終止
重污染天氣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據監測預警組對未來24小時空氣環境質量及氣象條件的分析評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宣布降低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在市 網站、市環保局網站及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布。
5新聞發布
重污染天氣環境事件的新聞發布,由市政府新聞辦及市級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或授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宣傳報道組統一對外發布信息。
6總結評價
應急終止后,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應急行動相關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開展本預案的應急響應過程評價,進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氣出現的原因與污染擴散過程,對重污染天氣可能造成的后續影響進行評估,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重污染天氣防治和應急響應的改進措施建議。
7應急保障
7.1人力資源保障
全市各級 政府要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培養常備不懈、充分掌握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措施的應急預備力量,確保能迅速開展并完成大氣污染預警預報、應急監測、污染控制、處理處置等應急工作。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環境應急監測設備物資儲備,提高裝備科技水平;氣象部門要做好氣象數據的收集、匯總、分析與氣象條件的監測預報預警工作;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推薦技術人員參加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組,有計劃地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增強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人力保障。
7.2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環境保護部門要優化調整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擴大空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監測點位覆蓋面,加快建設污染物傳輸監測網絡、污染物實時溯源監測子站和工業園區、郊區、農村地區自動監測,建設和管理重污染天氣預案處置指揮平臺。所有空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點位應當按照環境質量新標準的要求,增設pm2.5(細顆粒物)和臭氧等監測項目,并做好日常運行維護工作。氣象部門要以氣象部門現有天氣監測預報預警發布平臺為基礎,建立和完善能見度、濕度、風向、風速等氣象條件的自動監測站網,做好空氣污染氣象保障服務。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能力建設,科學開展重污染天氣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環境保護和氣象部門要以空氣環境質量監測數據信息平臺和市氣象預報發布平臺為技術支撐,利用已有的網絡設備和數據庫、地理信息、空間數據庫系統等資源,本著“節約高效、優化配置”的原則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加快建立“市空氣環境質量信息發布和預警預報平臺”。建立空氣環境質量、氣象數據實時共享機制和業務系統。加強重污染天氣機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氣形成過程研究。充分運用空氣質量預警預報模型,對空氣污染發展進行動態仿真模擬,實現監測預警模擬分析的可視化,全面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能力。
7.3通信與信息保障
市和各縣(區) 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要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配備視頻指揮調度系統、車載應急指揮移動系統、便攜式移動通信終端等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應急聯絡暢通;建立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人員以及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信息庫,應急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重污染天氣應急負責人和聯絡員,并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通信保障各項工作,確保應急時期通信暢通。
7.4經費保障
全市各級 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重點支持重污染天氣應急中的人力資源培養、監測與預警、信息收集處理等工作,大氣污染應急保障和日常運作資金在相關部門綜合預算中予以保障。全市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對監測與預警能力的應急保障建設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市、縣(區)財政要保障空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氣象觀測網絡運行經費和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平臺、預案處置指揮平臺建設運行維護經費。
7.5宣傳教育
全市各級 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重污染天氣預防常識,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參與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
7.6應急培訓
全市各級 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預報、應急處置、污染控制等專門人才。
7.7應急演練
全市各級 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進行定期、不定期演練,加強協調配合,提高整體聯動能力。針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獎懲
8.1表彰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1)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2)在防治重污染天氣事件中,作出突出或重大貢獻的,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成績顯著的;(3)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際效果顯著的;(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后果由有權機關依法追究責任或處罰。其中:對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按照《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罰暫行規定》等規定,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予以問責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不正確履行大氣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2)不按照規定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拒絕承擔重污染天氣應急義務的;(3)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響應時有意設置障礙的,以及應急響應期間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4)阻礙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5)不按規定報告、通報重污染天氣事件真實情況的;(6)擠占、挪用、貪 污、盜竊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8)其它對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環境是大家的,污染也是大家的,可是利益卻是個人的。想一想,PM2.5是如何產生的----污染。那么我們為什么不保護環境呢?以下是有關校園環境污染應急預案,一起來了解下吧。
為有效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在校內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障全體師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學活動的進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環??偩洲k公廳《關于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訂本預案本預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部門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區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凡屬校園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指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10000元內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50000元內的;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沖突;
4、對環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100000元內的;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的;
3、人群發生中毒癥狀,致人死亡或者重傷;
4、因環境污染使社會穩定受到影響;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6、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7、對校區裝修改選、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直接威脅教育教學活動、生活的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2、各校區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3、人員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數人以上;
4、因環境污染使本校區不能正常教育教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成立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1、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命令和信息,統一協調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和技術設備,建立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提供科學決策意見,減少污染對周圍環境的危害,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和生態安全;統一調度各校區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區、市及其它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現場取證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負責批準啟動本預案,有權調動本校區一切力量,全面負責突出環境事故應急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召集各部門負責人研究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明確職責,根據事故情況再分設現場工作組,指定負責人,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協助組長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領導工作,組長不在時,全權負責現場應急的組織工作。
校辦主任:協助各校區領導做好環境突發事故的救援處理、事故上報、對外發布信息和安撫、穩定等相關工作;
總務處主管:協調相關部門劃定警戒區域,控制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調查,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協同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等級和危害做出恰當的認定;
校醫:負責組織實施中毒事故的搶救工作;負責事故的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情況;
發生環境污染或破壞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的災難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學校校長及校辦公室或有關單位報警。
1、撥警電話:辦公室:xxxxxxxxx,校長:xxxxxx,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2、報警的內容:環境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造成事故的校區名稱,報告人的姓名、職務;接受報告的時間,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一)辦公室接到環境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親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時間趕到事發現場進行確認;
(二)立即上報領導小組,并及時通知各成員單位盡快趕到現場;
(三)到現場后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狀態及危害程序做出相應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1、督促發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組織立即采取減輕或消除污染或破壞的措施,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2、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必要時疏散周圍群眾,避免人身死亡;
3、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現場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各司其職、各盡所能,按事故類別組成不同的調查小組進行現場調查;
4、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盡快完成初步調查報告并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5、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根據環境事故的全面調查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形成確定賠償金額和進行行政處罰事故處理報告;
6、對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損害事故,辦公室應及時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損害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1、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鎮環保局確認;
2、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市級以上環保部門確認;
3、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速報:從事故發生后起,48小時上報,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速報的內容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捕殺和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等初步情況;
(2)確報:在查清有關情況后立即上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后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本預案規定履行事故報告職責,隱瞞、續報謊報的;
2、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或臨陣逃脫職守的;
3、應急工作中不聽從指揮的;
4、妨礙應急工作的;
5、應急措施處置嚴重失誤的;
6、在應急中,違反操作規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發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東莞學校應急預案附則: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范文【篇1】
環境污染事故是指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及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我街道根據“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先控制后處理”等原則制定本預案,協助區、市環保局做好環境污染突發事故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一、適用范圍
我街道范圍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具體包括: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危及環境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在生產和儲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二、職責劃分
1、環保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及職責
組長:__
成員:__
主要職責:宣傳上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負責辦事處各部門間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報送等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環境應急所需要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質等;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應急現場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指揮:__
成員:__
主要職責: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分隊處置現場,分配任務,及時疏散應急現場受污染的群眾,并及時向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匯報以下情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圍;報告事故發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數量、種類、性質及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等;事故危險程度,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況。
三、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辦事處環保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經認定后及時向區環保局報告。
2、快速出動。接到指令后,應急現場指揮組率領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3、現場控制。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配合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小組要配合區環保局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并負責與派出所、消防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時間現場處置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并增調有關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應急終止。只有同時實現下面三個條件,現場應急救援方可終止,應急救援隊伍才能撤離:一是事故現場危險因素得到控制并處于穩定安全狀態;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醫院搶救;三是獲得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的同意。
四、事件總結
應急中止后,辦事處環保所要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指導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再次出現并形成系統書面材料報開發區環保局備案,為今后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積累經驗。
五、后續處理
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報道要本著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提高公眾防范意識,有利于維護我國國際形象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肅宣傳紀律,努力做到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范文【篇2】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廠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廢氣、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廠區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廠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
廠區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氣。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
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輕柴油儲罐、生產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1、專項指揮部:組建一個針對環境污染事故的專項指揮機構。
2、現場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__
副總指:__
成員:__
3、日常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組長:__
成員:__
4、物業管理(行政):協助事故報警及事故處理工作,包括保衛治安、醫療、消防、物質供應等。
組長:__
成員:__
5、應急救援專家組織
6、根據發生事故的特點,組建應急救援專家組,由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建。
組長:__
成員:__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邦發、
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想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指揮廠區的應急救援。
物業管理處: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日常應急救援辦公室: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其它人員: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五、風險防范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企業和各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學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2、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廢水事故排放的風險防范措施
本廠污水處理站由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解決。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人。
2、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3、做好勞動保護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工作,持續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培訓。
六、事故應急措施
1、廢水事故排放應急措施:緊急停電時若出現廢水系統的供電模塊故障,單靠廢水調節池的調節容量來緩沖整個廠區產生的廢水風險是很大的,利用備用的發電設備應急使用。
2、監測系統發現廢水水質異常:發現時必須加大對廢水排放口的監測頻率,及時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物業管理處、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足見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專家組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八、現場保護
廠區內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救的每個人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纖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九、應急保障
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要經費充分、通信保障、物資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培養一批訓練有素、有責任心的專業人士。
十、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范文【篇3】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__;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范文【篇4】
一.基本情況
山東大成農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張店區洪溝路東首,南面隔洪溝路與公司宿舍區、洪溝村相鄰,西面與新華藥廠、化工技校相鄰,北面隔新村東路與東大化工(集團)公司、東風化工廠、棉麻站相鄰,東面隔東三路與合力化工公司、張店開關廠相鄰。廠區占地面積0.55平方公里,其中廠區南北最大距離500米,東西最大距離700米。公司現有職工2474人。
山東大成農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個以生產農藥化工產品為主的大型化工企業,工藝流程復雜,生產條件苛刻,又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生產過程連續性的特點。主要產品有燒堿、液氯、鹽酸、敵百蟲、敵敵畏、氧樂果、三氯殺螨醇、二氯苯、乙烯利、乙磷鋁、甲氰菊酯二十余種。
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和產量為年產燒堿120000噸,液氯40000噸,鹽酸70000噸,敵敵畏12000噸,氧樂果4000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學危險物品的日常貯量為液氯100噸,液氨50噸,丙烯20噸。
上述物質在突然停電、停水或失控和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存在著火災、爆炸和中毒等嚴重事故的潛在危險。本公司設有義務消防隊一支,消防人員10名,消防指揮車1輛,職工醫院1個,醫護人員81名。全公司職工基本熟悉防護知識。
二、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及分工
(一)指揮機構的組成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成立了“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分管經理及調度處、安環處、保衛處、技術設備處、職工醫院、供應部等部門組成,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環處兼管。發生重大事故時,以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公司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經理任總指揮,分管經理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調度處。若總經理和分管經理不在時,可由調度處和安環處處長任臨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二)指揮機構的職責
指揮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以及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部: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
調度處處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車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
安環處處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事故現場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保衛處處長:負責治安保衛、警戒、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滅火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工作;
技術設備處處長: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職工醫院院長: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醫院工作;
供應部經理: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及潛在危險性的評估
(一)危險目標的確定
根據本公司生產、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化學事故的特點,確定以下兩個場所為應急救援危險目標:
1#目標:供應部北庫,貯存各類危險化學品;
2#目標:氯堿廠合成鹽酸貯罐。
(二)潛在危險性的評估
供應部危險化學品庫區裝卸、存貯的原料大多具有易燃、易爆、強蝕高毒、揮發性強的特點,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一甲胺、芳烴、丙烯、液氨、液體黃磷、鹽酸、硫酸、液堿等二十余種。上述物質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存在火災爆炸、人員中毒、燒傷,凍傷、窒息、環境污染等嚴重事故的潛在危險,庫區發生化學事故的可能性較大,且以上十二種?;焚A存量最大最危險。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范文【篇5】
為指導和規范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衛計委《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后勤處應加強生活飲用水管理及衛生監督,積極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布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布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準,統一發布。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供水范圍內發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傳染病,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影響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來水、二次供水和直飲水。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長沙學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領導組織機構。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另行發文。
領導小組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預判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等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校內相關部門處置學校內突發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現場指揮部工作的相關保障。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管理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報告相關信息,對處置工作進行階段性小結和報告,并提出可行性預警與建議。
(二)設立應急處置指揮部及應急行動組。
應急預案啟動后,成立由學校分管副校長任總指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由黨政辦公室、宣傳部、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處、團委、后勤處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院部主要負責人組成。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件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七個應急行動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學校分管副校長負責,黨政辦公室、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處、后勤處等相關部門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事件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匯報事件動態,分析事件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件受害人的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醫療救護組。由后勤處負責,相關學院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后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癥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3.安全保衛組。由保衛處負責,后勤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范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時控制污染擴散,并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件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采取臨時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確保用水安全。
4.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后勤處、保衛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對外發布的信息,報學校領導簽發;統一信息發布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5.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團委、相關學院參與。主要職責是開展生活飲用水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件發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布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6.新聞發布組。由宣傳部負責,黨政辦公室、保衛處、后勤處等相關部門參與。主要職責是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新聞快速反應機制開展工作,建立事發初期、進展期和事后信息發布、報道的良好機制及相關規范,組織有關單位起草新聞稿,開展新聞報道,由學校新聞發言人分階段發布新聞,統籌協調發布基本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并加強對網絡媒體的監控及管理,及時化解網絡輿情。
7.后勤保障組。由后勤處負責,黨政辦公室、財務處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安排應急藥品、物資和應急生活飲用水,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保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費用;及時組織運力保障急處置指揮部和衛生部門調配使用;編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相關單位負責人和聯系人的通訊錄。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及人數,參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等級劃分,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劃分四級。即: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
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Ⅳ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30―99人,但無人員死亡的;區級人民政府認定為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較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Ⅲ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及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認定為較大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Ⅱ級):事件危害嚴重,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認定為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Ⅰ級):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學校根據上述分級標準,提出事件等級意見,報政府機關認定。沒有達到以上事件分級標準的,校內按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件處置,適用本預案。
五、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維護管理員和后勤處生活飲用水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生活飲用水服務網點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機制。對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改、早解決。
后勤處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上報有關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報告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后勤處辦公室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并及時向屬地衛生計生監督部門報告。
(2)報告范圍
對師生生活飲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后勤處辦公室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后勤處辦公室的相關信息和報告應由黨政辦公室審核后,報學校領導簽發;學校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屬地衛生計生監督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通報。
(4)責任報告單位(人)
學校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學校醫療機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單位;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從事生活飲用水服務的從業人員以及消費者;行使職責的學校后勤處和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5)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件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鑒定結論,事件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六、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并報屬地衛生計生監督部門。
1.學校后勤處根據需要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件現場,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況。
2.學校后勤處辦公室負責通知并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后勤處、各相關單位、事件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系,互通信息。
(二)響應程序
1.學校后勤處辦公室應在接報后15分鐘內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進行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件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適時決定啟動相關應急行動組,按預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應急行動組就位。
3.學校后勤處辦公室重點圍繞醫療救護、事件調查、事態控制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與相關部門協調。
4.應急結束
處置工作完畢后,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意見及時分析判斷,適時決定應急工作結束。
(三)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后,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四)調查和總結
1.安全保衛組在善后處置階段應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并及時將調查評估結果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3.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生活飲用水經營服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于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一、總則
(一)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水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有序和城市供水安全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供水現狀,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單位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依靠科學。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系統聯動,科學應對。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實行統一指揮和調度,確保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職能部門應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發揮現有專業技術人員和搶險隊員的作用。
(三)編制依據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欒城縣城區供水管理辦法》制定。
(四)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城區供水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以及下列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搶修、救援等應急處理工作。
1、城區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破壞或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3、城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4、傳染性區域疾病;
5、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停電、供水區域減壓等;
6、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欒城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其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人王國欣,成員:邢增川、趙賢江。明確分工,分組落實責任。
(二)組織機構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安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和實施,針對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發布預警等級。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危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總體的調度和協調,第一時間掌握突發事件信息,隨時關注應急突發搶險進度及最終處理結果,及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匯報。
保持整個應急預案過程中網絡通信暢通,隨時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通報事故現場態勢。
三、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一)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城區內停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地受到嚴重污染,致使飲用水各項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二)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飲用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3、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城區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三)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飲用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3、供水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四)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可隨時升級或降級。
四、預警級別響應
(一)各級預警響應
1、一級預警:由上級主要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2、二級、三級預警:由單位總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3、四級預警:由單位分管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響應級別按照水污染事件發展趨勢可隨時升級或降級。
(二)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1、為實時監測、控制水源地的水質水量安全狀況、提高風險預警、預報能力,供水井全部配備變頻及消毒設備,并對各供水井進行聯網電子監控,隨時掌握供水井運行情況。
2、自設化驗室,每周取水樣檢測,對城區供水水質進行檢測,隨時掌握供水井飲水安全情況。
3、衛生監督部門定期抽取水樣,對城區各供水井水質進行檢測。隨時掌握城區供水狀況,并對城區供水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
五、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本城區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88031652(供水服務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啟動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單位接到報告后,必須做到: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三)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四)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準后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六、主要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設備被破壞時,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搶修的應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
(2)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進行搶修。
5、如發生水源井或供水設施損壞時,供水應急搶險隊員應科學有序的積極配合機泵維修人員進行及時的搶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單位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以保證居民供水。
7、單位積極組織災后設備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二)水源地防投毒預案
1、落實對水源地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水源地、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對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防范檢查,及時整改。
3、加強泵房技防措施,安裝24小時遠程監控系統。
4、一旦發生水源、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派有關人員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的污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搶修預案
1、24小時值班人員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后,立即報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由應急辦公室通過各種形式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
(四)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并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3、水質監測中心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4、調動水務局、城管局及消防隊蓄水車向故障供水區域送水。
(五)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報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七、監督與管理
(一)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八、附則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1 總則
1.1 編制目 的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 提高我公司全體員工對重污染天氣的預防、 預警和應對能力, 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最大限度降低對大氣的污染, 維護社會穩定, 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保護環境, 促進社會全面、 協調、 可持續發展, 制訂本方案。
1.2 編制依據
1.2.1 法律法規、 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1);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00.01)
(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11);
(5)《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 號);
(6)《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17 號)(2011.05);
(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 33 號;
(8)《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函[2013]504號
1.2.2 標準、 技術規范
(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 3)《 環 境空 氣 質 量 指 數( AQI) 技術規定( 試行)》(HJ633-2012)。
1.3 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 于我公司區域內的重污染天氣及區域外發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 預防為主。 加強對公司粉塵監測、 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 建立重污染天氣事件風險防范體系, 積極預防、 及時控制、 消除隱患, 提高重污染天氣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2) 堅持屬地管理, 統一領導。 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 實行“公司統一領導指揮, 各部門積極參與和具體負責”的原則, 加強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充分發揮部門的專業優勢, 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3) 堅持加強預警, 提前響應。 積極做好空氣環境和氣象條件的應對, 及時準確把握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 做好重污染天氣事件預測預報工作, 做到及時、 快速和有效應對;
(4) 堅持部門聯動, 全員參與。 建立公司統一領導, 部門協調聯動, 職工廣泛參與工作機制, 最大限度減少空氣重污染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和危害。
2 組織指揮
2.1 組織機構
根據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及北城街道環境保護辦公室的要求, 我公司成立了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 )。 主要職責: 負責統一組織、 協調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組長: 總經理張x擔任
副組長: 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辦公室主任孫x擔任。
成員: 各部門負責人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分管環境保護的孫x擔任。 地點設置在公司辦公室, 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日常工作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領導小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氣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
3 監測與預警
3.1 污染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 分級方法, 空氣質量指數(AQI)在 201—300 之間 為 重度污染; 在301-500 之間為嚴重污染。 依據空氣質量預報, 同時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 將空氣重污染分為 4 個預警級別, 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IV 級) 預警、 黃色(III 級) 預警、 橙色(II 級) 預警、 紅色(I 級) 預警。 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預警級別可以提升、 降低或解除預警。
1、 藍色(IV 級) 預警:
經預測, 本市未來一天將發生200<(AQI) 環境質量指數<500 時;
2、 黃色(III 級) 預警:
(1)經預測, 將連續三天發生 200<AQI≤300 時; 或未來三天將交替發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將連續三天發生 200<AQI≤300 時;或未來三天將交替發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時;
3、 橙色(II 級) 預警:
(1)經預測, 本市將連續三天發生 300<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將連續三天發生 300<AQI<500 時;
(3)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發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區域橙色(II 級) 預警時。
4、 紅色(I 級) 預警:
(1)經預測, 本市未來一天將發生 AQI≥500 時;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通報, 我公司未來一天將發生 AQI≥500 時;
(3) 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發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區域紅色(I 級) 預警時。
4 應急響應措施
1 藍色(IV 級) 應急措施
(1)確保三分之一的員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2) 機動車駐車時及時熄火, 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 公司內灑水降塵頻次為 2 次/天, 加強噴丸、 拋丸煙塵處理;
(4) 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 減少廠內交通揚塵污染;
(5) 生產車間控制污染工序生產, 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2 黃色(Ⅲ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藍色(IV 級) 響應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 確保 40%的員工不開機動車上下班;
(2) 建議員工盡量減少能源消耗, 空調冬季調低 2-4 攝氏度、 夏季溫度調高 2-4 攝氏度;
(3) 減少一半含揮發性物料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2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2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對廠區內地面灑水的頻次增加為 3 次/天, 禁止垃圾焚燒, 對渣土進行覆蓋。
3 橙色(Ⅱ 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黃色(Ⅲ級) 應急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 確保 80%的員工不開機動車上下班;
(2) 停止含揮發性物料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3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3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4 紅色(Ⅰ 級) 應急措施
在執行橙色(Ⅱ 級) 應急措施的基礎上, 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 嚴格禁止員工駕駛機動車上下班;
(2) 及時安排生產計劃, 減少生產任務的 50%并積極配合市政府的預警措施, 減少 50%單位公車外出的派遣;
(3)市場營銷部不安排物流公司進行貨物發放。
5 應急終止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接收到上級主管部門發送的重污染天氣解除預警通知的同時終止應急響應。
2 應急終止的程序
(1) 領導小組確認了 終止時間, 并報總經理批準。
(2) 經總經理批準后領導小組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并及時向全公司公布。
6 總結評估
1 重污染天氣的調查分析與后果評估
由各部門負責人等組織實施應急的總結評價工作。
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公司對在應急響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 獎勵;
對在應急事件的預防、 報告、 調查、 控制和應急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 濫用職權、 徇私舞弊或者失職、 瀆職, 以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依法給予批評和罰款處分。
7 預案管理
(1) 預案宣傳。
安全環保部應充分利用報刊欄, 加強預案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 法規和預防、 避險、 自救、 互救常識的宣傳, 及時、 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事件有關信息, 正確引導輿論。
(2) 預案培訓。
安全環保部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 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 制定培訓計劃, 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 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3) 預案演練。
最經經常出現重污染天氣, 安全環保部可以把實際執行預案的情況作為演練, 演練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提出相關程序、措施的改進建議。
(4) 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及時進行修訂:
一、 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二、 依據的法律、 行政法規、 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三、 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機構經采納的員工意見認為應當修訂的內容和方法等其他情況。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阜陽市住建委《關于印發〈阜陽市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的通知》要求,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實際,制定太和縣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揚塵防治應對工作機制,有效控制和減少建筑揚塵產生的大氣污染。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阜陽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三、適用范圍
全縣住建系統重污染天氣下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本預案的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__),AQI值大于200的大氣污染天氣。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住建局負責轄區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
(二)及時響應,協同配合。及時響應上級政府發布的應急預警,快速落實應急措施,并在縣政府統一指揮下,協同相關部門聯防聯治建筑揚塵。
(三)按照分級,區別應對。按照《安徽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預警分級,分為四個級別,對不同級別的預警,采用不同等級的響應措施。
(四)動態管控,調整響應。根據市、縣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發布的預警信息,啟動對應級別的響應,并隨預警信息變化做相應調整;預警結束后,響應解除恢復到正常管控狀態。
五、組織機制
成立重污染天氣建筑揚塵防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縣住建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副局長和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相關各科室和單位負責人為小組成員,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縣住建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停工工地、停建市政道路、停產攪拌站名錄并及時更新;負責督查應急響應期間縣城建筑工地、城區市政工程施工揚塵以及混凝土攪拌站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
六、預警分級
(一)預防工作。強化重污染天氣“事前控制”工作措施,當空氣質量預測為中度污染(150〈AQI〈200)時,應加強空氣污染指數偏高的土石方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等項目管控工作,確保防塵措施落實。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建立健全本地區建筑揚塵防治責任單位(以下簡稱責任單位)揚塵防治分類臺賬,動態掌控防治對象(項目)進度,及時調整重污染天氣限制作業、停工項目名單以及責任單位采用的針對性防塵措施,檢查各責任單位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
(二)預警分級。參照《阜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預警分級分為4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藍色預警(Ⅳ級)、黃色預警(Ⅲ級)、橙色預警(Ⅱ級)、紅色預警(Ⅰ級):
1.藍色(Ⅳ級)預警: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200,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
2.黃色(Ⅲ級)預警: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大于200將持續2天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
3.Ⅱ級(橙色)預警(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
(1)當城區范圍內前兩日AQI日均值〉200,經預測,城區范圍內AQI日均值〉200仍將持續2天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或AQI日均值〉300將持續1天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2)經預測,城區范圍內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且未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4.Ⅰ級(紅色)預警(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
(1)當城區范圍內前三日AQI日均值〉200,經預測,城區范圍內AQI日均值〉200仍將持續2天,或AQI日均值〉300將持續1天及以上。
(2)經預測,市區范圍內AQI日均值〉450并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
七、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阜陽市預警級別,我縣建筑工地采取如下響應措施。
(一)發布藍色預警時,啟動Ⅳ級響應
1.限制土方開挖外運作業,禁止裝飾露天切割作業。
2.施工工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封閉、覆蓋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強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沖洗。
3.攪拌站骨料露天堆場、進料倉口增加噴淋頻次,控制鏟車上料產生的揚塵污染。
(二)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
1.停止涉土基礎施工作業,禁止裝飾露天切割作業。
2.施工工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封閉、覆蓋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強對產生揚塵的作業和工序管理。
3.禁止城市建成區內未封閉攪拌站生產作業;停產1條生產線;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進行物料運輸。
(三)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
1.停止建筑工地、道路工地等涉土基礎施工作業;停止易揚塵材料運入工地,停止裝飾露天切割作業。
2.施工工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封閉、覆蓋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強對產生揚塵的作業和工序管理。
3.所有混凝土攪拌站實施停產措施,禁止運輸。
(四)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1.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業,開啟各類噴霧降塵設備。
2.施工工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封閉、覆蓋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強對產生揚塵的作業和工序管理。
3.所有混凝土攪拌站實施停產措施,禁止運輸。
八、保障措施
(一)人力資源保障。加強應急工作組專業人員隊伍建設,要求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責任單位工作組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為應急重污染天氣提供技術支撐。
(二)紀律監督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縣區級應急小組的工作,對轄區責任單位響應應急預警、落實應急措施進行督查,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處罰責任單位;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東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東原則,以突發事件東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能以最快東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范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一、基本概況
我隊有6個采油班,共有油井63口,生產井39口,有井場21處,日產液量324方。
油區污染源主要是污水池泄露和原油泄露兩大污染源。
二、應急指揮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可能導致重大污染事故的主要因素
井場排水溝道不暢、污水池儲水量過大、暴雨和地震、滑坡、儲油罐閥門壞等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四、預防措施
1、救援物資的儲備:吸油氈、吸油枕、鐵鍬、沙袋、架子車、雨衣、雨鞋等。
2、井場每天24小時值班采油工巡回檢查可能發生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每井場無隱患,污水池水位正常,排水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發現異常應及時向采油隊值班人匯報處理。
3、經常對井場相連外延山體巡視檢查,防止滑坡。
4、加強雨霧汛期對污水池,井場的重點防范范圍檢查,看有無裂紋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下的坑洞及時進行回填,發現漏水,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
5、平時觀察儲油罐的閥門,發現閥門壞的,及早更換新閥門,防止原油泄漏,造成污染。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發現人應速將污水泄漏或原油泄漏現場狀況向采油隊值班人匯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東地點,采油隊接到報告后,及時集合救援隊奔往現場,立即準備救援物資,有組織地進行救援,是污水泄漏的:調用污水車將剩余的污水吸干,同時用人力堵住決口并處理現常是原油泄漏的:及時用土將污染范圍圍住,查出泄漏處,堵住泄漏處,并把該儲油罐東油用污水車吸光。用吸油氈將原油吸起?,F場處理完畢,應急隊員方可撤離現常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2.1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指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重大損失,造成不良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2發電企業重大環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壩的局部管涌、滑坡;灰壩的垮壩事故。
管涌:灰壩上出現少量泄漏現象。
滑塌:灰壩上出現面積較大的灰漿流出現象。
垮壩:灰壩出現大面積的坍塌,發生灰漿大量涌出,對搶險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已無法對坍塌部位進行搶修。
2.3危險等級
一級狀態:灰壩出現管涌,經初步處理,泄漏現象仍未消除;
二級狀態:灰壩出現局部滑塌;
三級狀態:灰壩垮壩。
? 空調污染應急預案 ?
為了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學院飲用水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建立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發現人及時向第一責任人匯報。由第一責任人向教育局和衛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做好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衛生防疫監督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院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院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衛生投入,切實改善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院衛生規范化管理。加強學院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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